l 玩具檢測項目
華檢充分發揮技術領先與服務專業的優勢,為眾多玩具企業提供測試服務,并獲得了各國政府或機構的廣泛認可。對于玩具的品質及安全管控,世界各國或地區作出了不同的標準與限值要求,華檢可根據客戶的市場需求,提供適應各種國際法規的測試服務。
歐盟 | 1.EN71第1部分-物理和機械性測試 |
2.EN71第2部分-易燃性測試 | |
(a) 成品 | |
(b) 絨毛織物或絨毛材料 | |
3.EN71第3部分-有毒金屬含量測試 | |
4.EN71第6部分年齡警告標簽圖像 | |
5.EN50088/EN62115電動玩具安全測試 | |
6.電磁兼容測試 (EMC) | |
7.鄰苯二甲酸鹽/酯含量 (Phthalates Content) | |
8.鎘含量 (Cadmium Content 91/338/EC) | |
9.包裝物料的有毒元素測試 (Toxic Elements Test on Packaging Materials 94/62/EC) | |
10.鎳含量和鎳釋出量 (Nickel Content & Nickel Release) | |
(a) EN1811 | |
(b) EN12472 | |
11.耐汗漬及唾液色牢度 (DIN 53160) | |
12.甲醛含量、木材中甲醛含量 (Formaldehyde Content) | |
13.紡織品和皮革中的五氯苯酚含量 (PCP Content-Leather or Fabric) | |
14.鉛和鎘含量 (Lead & Cadmium Content ) | |
15.多環芳烴含量(PAHs Content) | |
16.電池及蓄電池指令2006/66/EC | |
美國 | 美國玩具標準 ASTM F 963-08 |
美國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CPSC) (16CFR) | |
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H.R.4040(CPSIA) | |
包裝中有毒元素測試CONEG | |
電磁兼容性測試 FCC part 15 Class B and C | |
加拿大 | 加拿大危險產品(玩具)條例 ( Canada Hazardous Products (Toys) Regulation, C.R.C., c. 931) |
加拿大危險性產品法案 ( Canada Hazardous Products Act., R.S.c. H-3) | |
日本 | 日本玩具安全標準 ST2002 |
澳洲/新西蘭 | 玩具安全標準:AS/NZS ISO 8124 |
l 日本玩具標準ST2002
第一部分:物理和機械性能
該部分規定了從出生嬰兒到14 歲兒童使用的玩具的安全要求。主要判斷玩具中是否含有銳利邊緣、危險的尖點,在進行濫用試驗(壓力,拉力、扭力、沖撞、跌落等試驗)后判斷是否含有小球或 小零件,以免小孩吞咽造成窒息危害。對于重型靜止玩具要判斷其穩定性,避免坍塌所造成的傷害。
其次該部分內容列舉了玩具測試的方法,并規定了包裝和標簽的要求。
第二部分:阻燃性
該部分主要涉及到戴在頭上的玩具,包括頭發和觸須;供兒童進入的玩具(包括玩具帳篷);毛絨填充玩具等,根據其燃燒速度來判定是否合格,標準中規定的最大燃燒速度為30mm/s。
第三部分:化學測試
該部分不僅規定了玩具材料的表面油漆、涂料、油墨中8 大重金屬的限量;還要求測試染色物質的遷移、含聚乙烯和聚氯乙烯的材料的要求、玩具中使用的紡織品的甲醛含量測試。
l 歐盟玩具EN71標準
EN71-1:2005 玩具安全-第1 部分:物理和機械性能
該部分主要包括跌落測試、小零件測試、銳利邊緣測試、拉力測試、壓力測試、沖擊試驗、浸泡試驗、扭力測試等。
EN71-2:2006 玩具安全-第2 部分:阻燃性能
該部分規定了所有玩具禁止使用的易燃材料種類及對某些小型火源的玩具的燃燒性能要求。要求被測試材料的燃燒速度不得超過標準規定的限值。涉及到戴在頭上的玩具、玩具化裝服飾和供兒童在玩耍中穿戴的玩具、供兒童進入的玩具、含毛絨或紡織面料的軟填充玩具。
EN71-3:2001/AC:2002 玩具安全-第3 部分:某些元素的轉移
該部分規定了玩具的可觸及部件或材料中可遷移元素(銻、砷、鋇、鎘、鉻、鉛、汞、硒)的最大限值。其測試原理是:可溶性元素是模擬材料在吞咽后與胃酸持續接觸一段時間的條件下,從玩具材料中提取出的溶出物。采用檢出限適當的方法定量測定可溶性元素的含量。
EN71-4:1990+A1:1998 玩具安全-第4 部分:化學和有關活動用的試驗裝置
EN71-4 規定了在化學試驗裝置及相關活動設備中使用的化學物質的限值,也包括化學、生物學、物理學、微生物和環境科學等領域中的試驗玩具,同時也規定了標簽、化學物質使用清單及使用說明書的相關要求。
EN71-5:1993 玩具安全-第5 部分:化學玩具(試驗裝置除外)
EN71-5 規定了化學玩具中有害物質使用的限制及要求,主要應用于模制和澆鑄裝置中的石膏、灰泥;微型臺裝置中的陶瓷和玻璃制品上色材料;造型粘土裝置中的烤箱可塑PVC 料;塑膠澆鑄裝置;嵌入裝置;照相洗印裝置;模具中使用的粘合劑、油漆、清漆、稀釋劑和清潔劑。
EN71-6:1994 玩具安全-第6 部分:年齡標志的圖形表示
該部分指出了對不適合3 歲以下兒童使用但可能對3 歲以下兒童有危險的玩具應加貼年齡警告標識。警告標識可用文字說明或圖示符號,如果使用警告說明,它必須符合EN71 Part 1 的要求,無論是用英文或是用其它國家的語言文字都必須清晰地顯示警示語。
EN71-7:指畫顏料的要求
EN71-7 中列舉了手指畫顏料中可允許的著色劑和防腐劑及其限值,并規定了8 大重金屬的遷移限值以及主要芳香胺的使用限制,同時也規定了指畫顏料中物理特性的要求
EN71-8:供戶內和戶外家庭娛樂用的搖擺、滑動和類似玩具
EN71-9:玩具中有機化合物通用要求
EN71-9標準針對玩具及玩具材料中遷移出的或含有的某些有機化學化合物的提出了要求,接觸這些化合物的途徑包括: 咀嚼,皮膚接觸,眼睛接觸,吸入。
標準范圍之內的產品包括了為3歲以下兒童設計的玩具(因這些玩具有可能被兒童放入口中咀嚼),和為年齡大些的兒童設計的產品(這些產品有可能接觸到兒童的嘴、皮膚或被兒童吸入。)
標準范圍內的具體產品或玩具部件包括:
?有可能被3歲以下兒童放入口中咀嚼的玩具
?三歲以下兒童用手玩耍的、重量應小于等于150克的玩具或易接觸到的玩具部件
?為三歲以下兒童設計的玩具及易接觸到的玩具部件口動玩具的口腔接觸部件
?戴在嘴上或鼻子上的玩具
?兒童能進入的玩具
?作為玩具使用或玩具中應用的構圖裝置部件
?戶內使用的玩具和易接觸到的玩具部件
?戶外使用的玩具和易接觸到的玩具部件
?仿造食物設計的玩具或玩具部件
?可能留下痕量的固體玩具材料
?玩具中易接觸到的有色液體
?模型陶土、玩具陶土或類似產品,除EN71-5標準中提到的化學玩具
?附有粘性劑的模仿圖騰
?模仿首飾
?EN71-9標準中提到的有機化合物有以下幾組:
?耐火材料顏料
?初級芳香胺單體結構
?溶劑(吸入溶劑和遷移溶劑),可塑劑(遷移塑料,不包括鄰苯二甲酸鹽可塑劑)
?防腐劑(不包括木材防腐劑) 木材防腐劑
?推行中的EN71-9
?歐盟委員會授權標準化機構(CEN)
EN71-9有機化合物的一般要求
規定了以以下暴露方式存在于每種玩具或玩具材料中的有毒化合物的遷移總量:與嘴接觸;攝取可能;皮膚接觸;眼接觸; 吸入。受限物質涉及的范圍特別廣,包括阻燃劑、著色劑、芳香胺、單體物質、溶劑遷移、可吸入溶劑、木材防腐劑(室內和室外的)、其它的防腐劑和增塑劑。 EN71-9 與EN71-10&11 是一個整體,相輔相成。
EN71-10:有機化合物的樣品制備和提取
EN71-11:有機化合物的分析方法
l 歐盟玩具安全法令
EN50088/A1:1996 / EN 62115 電動玩具的安全
該標準包括所有電動玩具,還適用于電器結構裝置(Electric Construction Sets)、電器功能玩具(Electric Functional Toys),或電氣實驗裝置(Experimental Sets)但與玩具配套使用的變壓器、充電器,則不能當作玩具,必須使用相應的電氣安全標準。
EN50088 主要檢測內容包括:標志和說明,輸入功率,溫升及非正常操作,電氣強度,機械強度,結構,電線、螺絲及元器件,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防火、耐熱。有毒以及類似危害等。
93/68/EEC CE標記加貼和使用規定
該指令對CE 標志的圖形、尺寸、比例、和印制均有詳細的要求。
CE 標志可由制造商自己印制和使用。但其尺寸、比例、和印制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 CE 標志的比例圖案如下:
2.如果CE 標志被縮小或者放大,上圖中的比例必須遵守 (注意:C 和E 之間的距離也要遵守比例);
3. C 和E 高度要一致, 而且高度必須大于或等于5mm;
4.嚴禁在產品上加貼有可能被第三方誤以為是CE 標志的其它標志。 只有在CE 標志的可見性和清晰度不被降低的前提下,任何其它標志才可以加貼于產品或者說明書上
88/378/EEC/ 2009/48/EC 玩具安全法令
88/378/EEC 是歐共體理事會關于協調各成員國有關玩具安全的法律趨于一致的指令,主要從物理機械、燃燒、化學方面等對玩具的安全使用做了總體的規定。
09年6月30日歐盟官方公報(OJ)刊登了玩具安全新指令2009/48/EC,并于20天后實施。玩具新指令發布之后,各成員國將于18個月之內,即2011年1月20日之前將其轉換為本國法律。當然,指令也還是設定了2-4年的過渡期。
針對玩具的新指令對應檢測方面有三大變動:
1、EN71中的重金屬指標有8種: Pb,As,Sb,Ba,Cd,Cr,Hg,Se?,F在除了這8種外還增加了鋁、硼、鈷、銅、錳、鎳、錫、鍶和鋅等九種遷移元素的限制,目前共計19種。 舊指令只要求限制總鉻,并不分價態;新指令要求對三價鉻和六價鉻分別進行限制;對于錫元素的限制,除無機錫外,還對有機錫進行了限制。19種遷移元素涉及 到ICP、AA;在鉻的檢測中使用到的UV;在有機錫檢測中使用的GC-MS等儀器的使用;
2、禁止玩具中使用66種過敏性香味劑:新指令增加了55種禁用致敏性香味劑,以及11種含量超0.01%(即10PPM)時需要進行標識的過敏性芳香劑
3、新的玩具指令要求進口商和分銷商逐級檢查,對于制造商和相關供應商更加嚴格的監控。這也將幾倍增加玩具廠商的成本
當然與玩具相關的檢測:甲醛(UV、GC)的檢測、鄰苯二甲酸酯(GCMS)、偶氮染料(GCMS)的檢測、ROHS指令對電動玩具類的限制(AA、ICP、GCMS)還是繼續被要求。
元素 | 新要求 | 原來EN71-3的要求(造型黏土除外) | ||
干性、易碎的、粉末狀或柔軟的玩具材料(mg/kg) | 液體或粘性玩具材 料 (mg/kg) | 可刮下的玩具材料(例如油漆涂層)(mg/kg) | ||
鋁 | 5625 | 1406 | 70000 | — |
銻 | 45 | 11.3 | 560 | 60 |
砷 | 3.8 | 0.9 | 47 | 25 |
鋇 | 4500 | 1125 | 56000 | 1000 |
硼 | 1200 | 300 | 15000 | — |
鎘 | 1.9 | 0.5 | 23 | 75 |
鉻(三價) | 37.5 | 9.4 | 460 | 60 |
鉻(六價) | 0.02 | 0.005 | 0.2 | |
鈷 | 10.5 | 2.6 | 130 | — |
銅 | 622.5 | 156 | 7700 | — |
鉛 | 13.5 | 3.4 | 160 | 90 |
錳 | 1200 | 300 | 15000 | — |
汞 | 7.5 | 1.9 | 94 | 60 |
鎳 | 75 | 18.8 | 930 | — |
硒 | 37.5 | 9.4 | 460 | 500 |
鍶 | 4500 | 1125 | 56000 | — |
錫 | 15000 | 3750 | 180000 | — |
有機錫 | 0.9 | 0.2 | 12 | — |
鋅 | 3750 | 938 | 46000 | — |
玩具不應還有以下致過敏性香味:
(1)土木香
(2)異硫青酸烯丙酯
(3)苯乙腈
(4)4tert-Butylphenol
(5)土荊芥(子)油
(6)仙客來乙醇
(7)馬來酸二乙酯
(8)二氫香豆素
(9)2,4-二羥基-甲基苯甲醛
(10)3,7-二甲基-2-辛烯-1-醇(6,7-二氫香葉醇)
(11)4,6-二甲基-8-叔-丁基香豆精
(12)二甲基檸檬醛
(13)7,11-二甲基-4,6,10-三-十二烯-3-酮
(14)6,10-二甲基-3,5,9-三-十一烯-2-酮
(15)二苯胺
(16)丙烯酸乙酯
(17)無花果葉子,新鮮的或混合物
(18)反式-2-庚烯醛
(19)反式-2-庚烯醛二甲基縮醛
(20)反式-2-庚烯醛 二甲基縮醛
(21)氫化松香醇
(22)4-乙氧基-苯酚
(23)6-異丙基-2-十氫萘酚
(24)7-甲氧基香豆精
(25)4-甲氧基苯酚
(26)4-(對-甲氧基苯基)-3-丁烯-2-酮
(27)1-(對-甲氧基苯基)-1- 戊烯-3-酮
(28) 甲基反式-2-丁烯酸
(29)6-甲基香豆精
(30)7-甲基香豆精
(31)5-甲基-2,3-己二酮
(32)木香根油(Saussurea lappa Clarke)
(33)7-乙氧基-4-甲基-香豆精
(34)六氫百里香酚
(35)秘魯香液
(36)2-亞戊基-環己酮
(37)3,6,10-三甲基-3,5,9-三-十一烯-2-酮
(38)馬鞭草油(Lippia citriodora Kunth)
然而,如果上述物質在生產過程中具有工藝上的不可替代性,則應允許使用。
下列物質如果添加在玩具中,含量超過其自重的0.01%,則屬于易致過敏的香味:
(1)戊基亞肉桂基
(2)戊烷醇
(3)茴香醇
(4)苯甲醇
(5)苯(甲)酸芐酯
(6)肉桂酸芐酯
(7)水楊酸芐酯
(8)亞肉桂基
(9)肉桂醇
(10)檸檬醛
(11)香茅醇
(12)香豆素
(13)丁子香酚
(14)法呢醇
(15)香葉醇
(16)己基肉桂醛
(17)羥基香茅醛
(18)羥基-甲基戊基環已烯基甲醛
(19)異丁子香酚
(20)鈴蘭醛(化裝指令entry 83 稱作: 2-(4-tert-Butylbenzyl) propionaldehyde
(21)右旋烯
(22)沉香醇
(23)2辛炔酸甲酯
(24)3-甲基-4-(2,6,6-三甲基-2-環己烯-1-基)-3-丁烯-2-酮
(25)櫟扁枝衣浸膏劑
(26)Treemoss浸膏劑
l 美國玩具標準ASTM F963-08
ASTM F963 是根據美國聯邦法規的強制性要求而制定,一般說來該標準的內容充分包含了CPSC 16CFR 的有關技術要求,制造商能確保產品符合ASTM F963 的要求,也就基本滿足CPSC 16CFR 的有關技術要求。
ASTM F963 標準中關于物理和機械性能的要求主要涉及到:沖擊試驗、跌落試驗、部件移取的拉力試驗、壓力試驗、撓曲試驗等等。
玩具易燃性測試程序按照16CFR 1500.44 的要求,對玩具進行水平燃燒,并規定玩具起火后沿主軸線的自行燃燒速度要低于2.5mm/s。
ASTM F963 的化學測試除了針對油墨、涂層等的8 大重金屬測試外,還要根據16CFR 1303 的內容對總鉛有要求。
除此之外,還涉及到填充物材料清潔度(Pennsylvania’s Regulation)、PVC 中增塑劑DEHP 含量(ASTM D3421)、危險藝術材料標簽法(LHAMA)、與食品接觸的藝術材料(FDA)、包裝材料的重金屬(CONEG)等測試。
ANSI Z315.1-1996 三輪車安全要求
ANSI/UL 696 電動玩具安全
l 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CPSIA
美國總統布什2008年8月14日簽署了《2008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H.R. 4040)。法案進一步授權于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加強消費品特別是兒童產品的安全管理。本法案對兒童產品鉛及鄰苯二甲酸鹽含量提出明確要求,詳情如下表列:
禁用物質 | 范圍/要求 | 生效期 |
鉛(Sec.101) | 供12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產品(任何正常使用或濫用后可觸及部件) ≤ 600 ppm ≤ 300 ppm ≤ 100 ppm (除非技術達不到要求的部件) | 法案生效180天后法案生效1年后 法案生效3年后 |
家俱和供12歲以下兒童使用產品的表面油漆≤ 90 ppm (0.009 %) (修改16 CFR303.1)小面積油漆如單個產品油漆重量少于10毫克或表面積少于1 cm2≤ 2 微克, XRF掃描技術或其它方法 | 法案生效1年后 | |
鄰苯二甲酸鹽(Sec.108) | 供12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或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護理產品≤ 0.1 % DEHP, BP,BBP。過渡性禁令——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護理產品或能放入口中供12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 0.1 % DINP, DIDP , DNOP | 法案生效180天后 |
l 各國玩具標準對玩具材料的測試要求
年齡 Age Grade | 涂層 Coating | 塑料 Polymeric | 金屬 Metal | 紙 Paper | 紡織品 Textile | |
CPSC | toys& other articles | |||||
16 CFR 1303 | intended for used by child | Yes | No | No | No | No |
ASTM F963 section 4.3.5 | under 14 years | Yes | No | No | No | No |
Canadian Hazardous Products Act | toys and other product for us by child in learning or play | Yes | No | No | No | No |
EN 71-3 | up to six | Yes | Yes | Yes, if small part | Yes | Yes |
ISO 8124-3 | up to six | Yes | Yes | Yes, if small part | Yes | Yes |
GB 6675-3 | under 14 years | Yes | Yes | Yes, if small part | Yes | Yes |
l 各國玩具標準的差異
測試項目 | 中國 | 歐盟 | 美國 | 澳大利亞/新西蘭 |
物理和機械性能測試 | GB 6675 APPENDIXA | EN71: PART 1 | 16CFR1500 ASTM F963-08 | AS/NZS ISO8124:1 |
易燃性能測試(紡織材料) | GB 6675 APPENDIXB | EN71: PART 2 | 16CFR1610 ASTM F963-08 | AS/NZS ISO8124:1 |
易燃性能測試(其它材料) | GB 6675 APPENDIXB | EN71: PART 2 | 16CFR 1500.44A STMF963-08 | AS/NZS ISO8124:1 |
毒性元素(重金屬)分析 | GB 6675 APPENDIXC | EN71: PART 3 | 16CFR1303 ASTM F963-08 | AS/NZS ISO8124:1 |
填充物料的潔凈性測試(目測法) | GB 6675 APPENDIXA | EN71: PART 1 | ASTM F963-08 | AS/NZS ISO8124:1 |
填充物料的潔凈性測試(化學分析法) | THE PENNSY LVANIA REGISTRATION 賓夕法尼亞條例 | |||
耐汗液和唾液的色牢度 | DIN53160(德國) | |||
鄰苯二甲酸鹽含量 | 2005/84/EC | CPSIA | ||
偶氮染料 | 2002/61/EC | |||
電動玩具測試 | GB19865 | EN 50088 /EN62115電動玩具標準 | 16 CFR 1505 ASTM F963-08 | AS/NZS ISO8124 IEC 62115 ELECTRIC TOYS-SAFETY 電動玩具-安全 |
電磁兼容 | EMC 2004/108/EC R&TTE | FCC Part15 | RADIOCOMM UNI-CATIONS Act1992 無線電通信法案 |
l 其他國家標準
中國GB 6675-03 玩具安全要求
該標準分為三大部分:
附錄 A:機械和物理性能等同采用 ISO 8124-1:2000、
附錄 B:燃燒性能等同于 ISO 8124-2: 1994、
附錄 C:特定元素的遷移等同 ISO 8124-3:1997。
GB 5296.5-06 玩具的標識和使用說明
GB 9832-93 毛絨、布制玩具質量和安全
GB 14746-06 兒童自行車安全要求
GB 14747-06 兒童三輪車安全要求
GB 14748-93 兒童推車安全要求
GB 14749-06 嬰兒學步車安全要求
GB 13472-92 BMX 兒童自行車安全要求
加拿大
加拿大危險產品(玩具)條例(C.R.C.,C.931)
其主要內容有:標簽要求、電危害、窒息危害、毒性危害、發熱危害、機械危害、特殊產品(包括洋娃娃、毛絨玩具和柔軟的玩具、推拉玩具、用手指敷的水彩顏料、搖鈴、彈性繩、電池和化妝玩具)的相關要求。
加拿大標準中的毒性測試主要涉及到 7 大元素的可遷移量(鉛、 汞、銻、砷、鋇、鎘或硒)的限值。其中汞的要求是不能含有;銻、砷、鋇、鎘和硒測的是可溶性含量,限值均為 0.1%,鉛和汞要求的總量。
國際標準化組織
ISO 8124-1:2000 玩具安全-第 1 部分:機械和物理性能相關的安全要求
ISO 8124-2:1994 玩具安全-第 2 部分:阻燃
ISO 8124-3:1997 玩具安全-第 3 部分:某些元素的轉移
國際玩具標準是世界通用的玩具標準,三大部分的技術內容等同采用 EN71 標準。
英國
BS 5665:Part 1/BS EN 71-1 物理和機械性能
BS 5665:Part 2/BS EN 71-2 阻燃性能
BS 5665:Part 3/BS EN 71-3 某些元素的轉移
德國
DIN EN71-1 物理和機械性能
DIN EN71-2 阻燃性能
DIN EN71-3 某些元素的轉移
法國
NF EN71-1 物理和機械性能
NF EN71-2 阻燃性能
NF EN71-3 某些元素的轉移
說明:英國、德國、法國的玩具標準技術內容就是應用的歐盟玩具標準 EN71 的內容。
澳洲/新西蘭
AS/NZS ISO 8124-1:2002 物理和機械性能
AS/NZS ISO 8124-2:2003 阻燃性能
AS/NZS ISO 8124-3:2003 某些元素的遷移
AS/NZS ISO 8124 是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通用的玩具標準,技術內容基本等同于國際玩具標準 ISO8124 AS 1647 是澳大利亞的玩具標準,現在采用較多的還是 AS/NZS ISO 8124,以便與國際標準的 3 大部分統一起來。